4月21日,財政部等四部門共同發布《2021年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項目競爭性評審結果公示》,擬將20個項目確定為2021年大氣污染防治資金支持的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項目。其中包括山東3個,山西3個,河北2個,陜西2個,北京市以及河南、遼寧、黑龍江、內蒙古、青海、新疆、吉林、甘肅、寧夏各入圍一市。加上2017-2019年已納入中央財政冬季清潔取暖試點的43個城市,總支持城市數量達到63個。
根據此前通知,中央財政將對納入支持范圍的城市給予清潔取暖改造定額獎勵,連續支持3年,每年獎補標準為省會城市7億元,一般地級市3億元。支持改造內容包括:“煤改氣”、“煤改電”,以及地熱能、生物質能、太陽能、工業余熱、清潔燃煤集中供暖(滿足超低排放標準)等多種方式清潔取暖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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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項目競爭性評審結果公示
按照《財政部辦公廳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組織申報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項目的通知》(財辦資環〔2021〕19號)明確的程序,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生態環境部和國家能源局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實施方案進行了競爭性評審。根據競爭性評審結果,擬將20個項目確定為2021年大氣污染防治資金支持的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項目(詳見附件)。現將上述結果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4月27日。如有意見,請以書面(實名)形式,反饋至財政部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司、住房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生態環境部大氣環境司和國家能源局電力司。
聯系電話:010-61965087 010-65645573010-58934548 010-68555459
財政部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司
住房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
生態環境部大氣環境司
國家能源局電力司